陳熊欽致王雲五
編號
F-527
正題名
陳熊欽致王雲五
描述
王副院長雲五鈞鑒:
竊民熊欽示有數事教請 鈞長鑒核賜覆為禱!
一、查香港時報載香港有「漢興中醫學院」一計在貴院是否已有備案?
二、法學院畢業是否(已有畢業證書)可將畢業證書呈送 貴院申請中醫師檢覆並可否免試獲中醫師資格?
九月廿日
麻豆曾文初中 陳熊欽 謹呈
附註
臺南縣立曾文初級中學用箋
製作者、作者
陳熊欽